中國政府在 21 日大陣仗聯合多個機關召開記者會,發表「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宣稱要對「分裂國家的人」最重判處死刑。
首先,中國這次發表「懲治分裂國家犯罪」意見,將審判、懲治臺灣人作為統戰手段,營造臺灣屬於中國、中國對臺灣有司法管轄權的假象。臺灣與中國有各自的司法管轄權,中國根本無權、無能、無力審判臺灣國民,這一份意見簡直是癡人說夢。
其次,依照中國這份意見的邏輯,整個臺灣,除了統促黨或是主張與中國統一的民意代表外,多數主流政黨、多數臺灣人民,不管有沒有喊「兩岸一家親」,恐怕都是「分裂國家」的臺獨分子,全部都是中國要懲治的對象。所以中國到底要懲治多少人呢?
對中國政府來說,自由、民主的臺灣,本身就是十惡不赦的重大犯罪。時代力量要正告中國,文攻武嚇臺灣人民,無法改變臺灣與中國互不隸屬的事實,也撼動不了臺灣堅持獨立自主的決心。也呼籲立法院朝野三黨,於院會提出跨黨派聲明,共同譴責中國政府侵門踏戶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