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申請程序:
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請因本次0403地震建築物被認定為紅、黃單住戶者,得檢附上述應備文件,報送至居住地區公所申請,經區公所完成審核及造冊後,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彙整造冊,提供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後續撥款作業。
二、聯繫電話:
(一)如對紅、黃單資格有疑義者,諮詢電話:03-3322101*6111-6113(建築管理處) 。
(二)如對補助有其他申請疑慮:
1、各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
2、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3-3322101*6406陳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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