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88年次) 於113年12月01日深夜騎乘腳踏車至頭份分局三灣分駐所請求協助,渠自稱騎車環島想要借放腳踏車在派出所及找尋附近旅館投宿,因當時時值深夜無計程車可載送,員警登記資料後還熱心載其至頭份旅館投宿,惟事後蔡姓男子均未返回取車。
適逢三灣分駐所於昨(3) 日接獲臺中市警察局通報緊急查詢蔡姓失蹤人口,所長劉啟威想起數日前的蔡姓男子,經比對身分資料相符,且手機定位顯示於三灣及南埔一帶遊走,立即與南埔派出所所長羅經仁前往找尋,並於台3線田野超商內發現蔡姓男子。經查蔡姓男子有輕微自閉症傾向,喜歡離群索居,經常會離家,惟時間都不長,本月1日原本要去親戚家打零工上班,因玩手機耽誤索性不想上班,興起騎自行車環島的念頭,期間又不接家人電話,導致家屬擔心安危遂向臺中市警方報案緊急協尋,所幸僅係虛驚一場。經通知父親到所撤尋並帶返家,其家人非常感謝警方積極協助。
頭份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男子無故離家且失聯,導致家人十分擔心其安危,所幸三灣、南埔所員警心思敏銳,積極協尋,避免發生危害,渠等熱心與細心之行為足堪表率,值得嘉許,另藉此呼籲民眾若遇家人不告而別,負氣離家出走或留下負面訊息者,可立即撥打110並至派出所報案協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