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重點,昨(28)日下午出爐的憲法法庭17號判決,台灣的原住民不再限於傳統的高山與平地原住民,西拉雅族等平埔族之南島語系民族皆屬憲法保障的原住民,得申請為原住民身分獲相關權利保障!對此,時代力量表示支持,這是台灣民族多元性與共融性的里程碑,是台灣多元社會的進步體現!
回顧2016蔡英文總統成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其中一項執行項目就是:讓平埔族群得到應有的身分權力與地位,盡速恢復平埔族法定身分。然而,既有的《原住民身分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有兩個問題: 現行原住民認定及權利法規,不包含西拉雅族等平埔族群:
首先,所謂原住民身分的認定標準是,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或平地行政區域內的直系血親為登記原住民者;其次,我國法定原住民族(法律意義上的民族)包含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以及其他自認為原住民族且經行政院核定的民族。
結論是,西拉雅族在內的平埔族,縱使具備民族認同(社會文化意義原住民),但卻無法獲得國家的法律認定,無法像其他原住民族一般享有憲法上的原住民權利(身分認定、文化、傳統、教育、社福、參政與自治等權等),造成了認同與認定間的斷裂!自2010以來,開始出現西拉雅族等平埔族群的身分認定事件,2014原民會駁回,2016高行院敗訴(2016),最終2022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終於做出憲判字第17號判決。 憲判字17號,台灣之南島語系民族,都屬憲法原住民保障!
1.西拉雅等平埔族之南島語系民族,屬於憲法所稱的原住民,受憲法原住民相關保障,得依其意願核定為原住民取得原住民身分。
2. 《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之2排除西拉雅等平埔族身分認定,牴觸憲法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文化權,違憲,三年內修正。
3.西拉雅等平埔族之南島語系民族,得依日治時期有生熟番註記,該民族語言、習俗與傳統仍持續,成員仍有民族認同且有客觀歷史紀錄之台灣南島語系民族者,均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定其民族別。
誠如蔡總統2016的原住民文告,臺灣這塊土地,四百年前早有人居住,共融著多元的族群、語言、文化、習俗與生活方式。這種多元共融的價值,就是台灣的DNA,就是民主體制的基石!然而目前攸關多元族群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雖於2017通過,但《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仍未實質審查,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兩部法規通過,落實台灣的多元共融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