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本(15)日下午召開「教育部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5次會議,本次會議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退場條例)第12條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本次會議審議通過雲林縣私立大成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嘉義市私立仁義高級中學、陸興學校財團法人屏東縣陸興高級中學等3間專案輔導學校的加派董事及監察人名單。教育部後續將依退場條例第12條規定,派任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董事及監察人名單,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