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百貨爆炸事故後,針對外界關心後續改善進度,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說明,該業者改善可概分為三大階段,第一階段為預防外牆附掛物掉落緊急搶災,第二階段為建築物整體安全評估及人員暫時進出,第三階段為修復至可供使用。該公司已於2月21日提送「安全評估人員進出計畫」及「外牆附掛物安全防護計畫」,已由都發局依規備查在案,將要求業者依規辦理,加速相關改善作業。
都發局指出,有關第一、二階段「外牆附掛物可能掉落之緊急搶災」、「建築物整體安全評估及人員暫時進出」和「何時可以開放讓百貨人員暫時進出搬運貨物、處理生鮮產品等部分」,新光三越公司已依規提送第一、二階段的改善計畫,並均經專業技師、建築師、專業營造廠及新光三越公司依規專業簽證。
目前進度為2月21日已依計畫完成地面層安全圍籬架設,並請欣中瓦斯就全館瓦斯部分完成檢查;22日已於建築物東、西、北側外牆進行防護網備料及前置作業,另第1部吊車機具已進場;今日已有3部吊車機具進場,開始進行建築物西側與北側外牆防護網附掛前置作業,以及由專業技師等進行整棟大樓安全評估作業。
有關外界關心何時可開放讓百貨人員暫時進出搬運貨物、處理生鮮產品等,都發要求新光三越公司應依查勘結果另施作安全維護措施報都發局備查後,該百貨相關人員等才可進入,以確保人員安全。
都發局說明,此公安事故發生後,市府已責由都發局率領經濟發展局、消防局、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天然氣公司(欣中/欣彰)及專業檢查機構(含建築師)組成專案聯合稽查小組,啟動台中市大型百貨公司、商場及量販店聯合稽查,自2月14日至2月20日共計稽查38家(不含新光三越中港店)。
都發局表示,該稽查原訂2月21日完成,經同仁加速作業,已提前一天於20日完成,統計尚符規定者計有22家,有部分缺失者計16家,因非屬重大缺失,後續將依規裁罰並限期改善,後續此類查察若有重大缺失,將依規勒令停止使用及裁罰並限期改善。
都發局呼籲,新光三越公司應就人員暫時進出、外牆附掛物危險搶災、建築物整體安全評估至可供人員暫時進出,以及後續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等部分早日完成,以維公安。(2/23*10)*都發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都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