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房屋稅新制2.0將正式上路,為確保納稅義務人的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寄發稅額輔導通知單,提醒民眾若想節省稅額,最遲須於3月24日前完成相關手續,千萬別錯過節稅良機。
財稅局說明,若要適用自住用稅率(1.2%),房屋必須同時符合四要件(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3戶以內(4)房屋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如果未同時符合上述條件,住家用房屋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稅率」(2.6%~4.8%,依嘉義縣法定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稅額影響將增加超過一倍以上!
財稅局提醒,依房屋稅新制2.0,請留意以下:
(一)自住用房屋,請務必確認「戶籍遷入」狀態:在3月24日(含當日)前,該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含姻親),只要以上其中一人完成戶籍登記,即可維持自住用稅率1.2%。
(二)出租供住家使用房屋,請務必提出申請:對於出租供住家使用房屋,如果屋主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請屋主檢附租賃契約,在3月24日前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出「使用情形變更」申請,同時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經地方稅務機關申請審核通過,即可適用較低稅率(1.5%~2.4%)。
以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可至嘉義縣財稅局官網線上申辦(https://gov.tw/oNp)。
有關房屋稅新制2.0,歡迎至財稅局官網首頁/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專區(https://gov.tw/S7i) 查詢。如有疑義,歡迎撥打財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101至108,民雄分局電話:(05)226-0505分機211至21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