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新聞高雄市配偶間贈與房屋,仍需申報契稅 南部新聞高雄市 配偶間贈與房屋,仍需申報契稅 編輯 劉 大龍 2025-11-25 陳先生來致電詢問,配偶之間欲贈與財產,表示不用課徵贈與稅,也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那為何贈與房屋,卻需要報繳契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按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夫妻贈與房屋屬於贈與行為,並無免徵契稅之規定,仍應於立契日起算30日內申報契稅。 高市稅處特別提醒,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000元。 延伸閱讀 商情 台中勤美高級火鍋必吃!嚴選溫體努比亞羊 細嫩鮮香圈粉無數 商情 台中溫體羊肉火鍋:西區隱藏版特色料理 用一鍋湯征服挑嘴客 商情 新北三重越式洗髮:深層頭皮護理+肩頸放鬆 白癡公主都推薦! 商情 台北人氣越式SPA!藏在萬華的一場日常放鬆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