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從事桶裝飲用水經銷的優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泉實業)111年9月傳出無預警歇業,導致預付款項之消費者求償無門。案經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函請優泉實業到府說明,惟該公司並未出席會議,且迄今並未公告退費方案。消保官立即對優泉實業展開行政調查,但該公司已無預警歇業,消保官呼籲預付款項之受害者應儘速以申請信用卡爭議款及支付命令方式維護權利。
消保官表示,自110年11月起,即有消費者申訴優泉實業預收款項但未如期送水,經消保官調查,優泉實業說明該公司因司機離職而無法送水,但消費者只要有提出申訴,該公司會儘快返還預繳費用,之後30餘件已提出消費申訴之消費者皆未提出第2次申訴。但近日有消費者告知消保官優泉實業已無人接聽電話,消保官立刻發函令優泉實業到府接受行政調查,但該公司未派代表出席,消保官立即赴優泉實業查核,發現該公司已大門深鎖,鐵門上黏貼之停水及停電通知單證明該公司欠繳多期水、電費,顯然已人去樓空而無營運事實。消保官呼籲尚未取回預付款之受害者循以下2途徑維護權利:
一、申請信用卡爭議款:於近540日內刷卡向優泉實業購買桶裝飲用水之消費者,可於業者停止服務的120日內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因各家發卡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請逕向發卡銀行洽詢。
二、支付命令:如消費者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建議消費者儘快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消保官並已預擬支付命令聲請狀範本(如附件)供有需求之民眾下載利用。
消費者如需法律諮詢服務,亦可至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由義務律師免費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如有相關消費問題,亦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