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前關心時,眼尖立即辨認出該女子為去年112年12月中,其母親至派出所報案之未成年少女失蹤人口。警方詢問女子為何離家原因,女子表示與母親觀念不同,所以才負氣離家出走。北上至基隆地區找朋友遊玩,未料離家出走竟已長達一個多月,其母親十分擔心其安危,無奈少女僅透過手機向母親通話報平安,並不願意返家。年關將至,少女身上盤纏所剩無幾,最後透過朋友幫助,將其載返回嘉義住家。惟少女進入家門後,擔心遭母親責難,轉頭又想離家,步出門外,就被警方發現,最後由母親陪同少女至派出所撤銷協尋。少女向警方透露,與母親溝通不良,故不願待在家。陳員耐心地向少女開導,最終少女對自己的離家行為感到懊悔,並向員警保證日後外出遊玩,一定會告知家人。最後母女倆在興安派出所內相擁釋懷,並由員警協助母女共同返回住家。警方也藉此機會提醒家長要多加強留意家中青少年狀況、交友情形及友善溝通。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家中若有青少年,應隨時注意平時狀況,避免讓青少年離家;如發生外出未歸情形,也請主動撥打110報案,以利警方即時提供協助,多一份助力,讓青少年能儘速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