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今(4)日召開「 消防員殉職頻傳,消防人員救災安全如何保障? 」記者會,邀請中華民國消防退休人員協會總會總會長唐雲明、台灣公安學會 理事長劉進明、新北市消防器材商業同業公會榮譽理事長許志淞等專業消防代表,以及組發會社會部主任水雲翔等,針對近期頻傳消防員因救災而不幸殉職事件,提出分析建言,呼籲政府單位應儘速修正相關法令或消防標準,並補足消防人力、增進裝備、提升消防教育等,系統性的解決問題,以確保深陷火場的消防弟兄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
「我國號稱是AI強權,但我們的消防員用的是最落後的無線電。」唐雲明質疑,現在手機定位系統都很方便,但消防人員搶救的定位系統在哪裡?他強調,消防安全設備凸槌,我們經常講「預防重於搶救」,但前端的預防沒做好,就是我們消防弟兄要去送命。此外,不僅是消防設備,人力短缺也是嚴重問題,唐雲明表示,內政部公布的標準是要在2030年達到消防員與市民比是1比1300,但國外東京、紐約、新加坡都是900或1000以下,他認為人力不足就會排擠該有的訓練。
唐雲明呼籲新政府與社會大眾對消防系統目前的困境一定要有一個透徹的了解,也希望我們新政府一定要拿出魄力。儘快充實人力,並增加裝備,同時解決消防養成教育的系統性危機,將警消養成教育提升到大學程度;否則,消防人員上街頭爭取工作生命權以及組工會的訴求一定不會停止。
劉進明則指出,新竹市集合式住宅「晴空匯」於5月26日深夜發生社區火警,造成金山分隊二位消防員在火場救人時不幸殉職。他分析,此案起火原因初判無法排除電氣因素,大樓之用電維護管理恐有不落實,所委任或僱傭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員,應該強化其建安消安知識及用火用電管理等火災預防知能,以利保障大樓之建築公共安全。
劉進明提出三項公安因應對策,一、電氣線路管道間列為建築物竣工查驗必要項目,建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要求建築師、相關技師、以及各縣市建築主管機關,於建築物興建、改建、增建或用途變更時,不論設計、施工、監造、竣工查驗等,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將高層建築物等之「管道間之防火區劃」列為查核必要項目,以確保管道間之完整防火區劃;二、「管道間之防火區劃」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建議建築物公共安全簽證及申報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二、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簽證項目表」中項次(一)增列「管道間」,避免施工不確實或是遭人為施工不當破壞,以確保管道間維持完整之防火區劃,保護避難路徑的安全;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員開訓,充實檢查人力,建議強化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建築公共安全之知能,由專業團體辦理訓練。
許志淞也表示,由於高層建築以及周邊環境不可確定因素影響,加上防火以及防煙設備之不確定外力因素影響,國際防災機構均採用逃生梯間加壓防煙之設計,來彌補因為逃生梯因為不確定的因素所造成之負壓情況,而擴大之災情發生並且可以彌補傳統機械排煙所造成之防護不足之設計。他建議,既然有建築研究所已經制定之逃生梯加壓防煙標準,應盡快來結合高層建築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一併規範,才是全民之福。
許志淞並提出四項建言:一、為確保高樓最重要的垂直逃生路線「特別安全梯」不被火災高溫及濃煙侵入,建議於「建築技術規則」增列安全梯道(含特別安全梯)在低樓層方應設置高樓加壓防煙系統;二、高樓加壓防煙系統應列為:1.建照執照及.2.使用執照之審查及竣工查驗之項目;三、安全梯道(含特別安。全梯道)之加壓防煙系統,列入具備國際標準規格之排煙系統規範「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之審查項目;四、「高樓加壓防煙系統」應列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之項目,以確保其功能常時維持正常。
水雲翔也表示,從去年的2月到今年的5月,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就有8位英勇的消防員殉職;這10年中,殉職的消防員有43位;他指出,消防人員出生入死,需要擔負非常大的一個風險,就是要讓人民能生活於安全的環境。但消防員的勞動條件面臨了好幾項問題:第一是人力不足,每位消防人員平均要負責1320位民眾;第2是雜務太多,人少但未專業分工,文書業務壓住他們訓練的時間;第3是設備老舊,影響到救災現場的安全;第4是工時太長造成的過勞。
水雲翔指出,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不斷地呼籲,行政院讓他們籌組工會,也希望政府長期正視公務體系的安全,現在公務人員職業安全法規是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法,遠遠不及勞工所使用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是缺乏專業的機關作為監督裁罰和勞檢,希望能以職業安全衛生法來終止消防人員殉職頻傳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