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管與燈泡是現今居家與商業空間中不可或缺的照明設備,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為積極推廣廢燈管(泡)回收,結合學校、社區及各鄉鎮市各種活動場合,宣導正確回收方式,提升民眾環保意識。
民眾應避免隨意棄置廢燈管(泡)或混入一般垃圾中,且汰換之舊燈(泡)需裝入原包裝紙盒或獨立打包後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登記合格回收商或照明光源經銷商採逆向回收(原購買處)。若為破損的廢燈管(泡),需避免玻璃刺傷及螢光粉、汞蒸氣等有害物質成分外洩污染,故建議以厚紙及塑膠袋捆包後再進行回收。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不管是傳統式燈管(泡)或是LED照明光源皆可經乾式處理技術將螢光粉、汞與玻璃個別分離製成再生品進行二次利用,呼籲民眾交付回收時應妥為打包,資源循環你我有責,共同達成環境永續的目標。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楊棻蘭037-558558分機315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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