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教育部國教署於114年4月12日辦理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能力評估作業,同步於全臺各地區19個評估場地舉行,報名參加能力評估的身心障礙學生計有1,116人,實際參與評估1,089人。
國教署說明,能力評估內容分基本學習能力及職業能力,分別以紙筆測驗及實務操作進行評估,評估題目是委請專家學者及各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教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建置五年期題庫,於每年評估前抽題並召集相關教師代表,再次檢視修正後配發,供各區評估作業使用;其評估目的是為瞭解學生性向的優、弱勢能力,以作為學生升學或就業的輔導方向的參考依據。
該項能力評估結果通知單將於114年4月21日寄發,並提供學生網路查詢服務,全程參與能力評估的學生須於5月1日至9日至各區主辦學校採現場唱名分發,並依安置結果通知單,於6月12日至16日至安置學校報到。更多相關資訊可至「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