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針對鏡電視申設以來包含股權、財務、董監事爭議,以及NCC內部官員疑似將會議資訊外流等四大爭議的調查報告於昨(27)日出爐。然而對於鏡電視的種種爭議,NCC的報告內容卻表示「尚無明顯違反違反附款情事」,至於洩密爭議則由NCC政風室依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檢察機關(廉政署)併案偵處。
對於這樣的調查結果,時代力量感到非常遺憾。NCC自鏡電視爭議開始,就持續護航、推託。在本次調查報告中,針對股東股權轉賣及代持股權的爭議,NCC僅以股東聲明沒有就做成沒有此事的調查結論;而NCC內部的洩密風波,也未善盡調查義務,僅在報告中交代由政風室依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檢察機關。
針對鏡電視案爭議及NCC行政調查結果,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8)日上午邀請NCC主委陳耀祥進行專案報告。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陳椒華於質詢時再度針對股東轉賣股權、NCC內部資訊洩密等問題質疑NCC,並要求NCC在確實調查清楚股東轉賣股權爭議之前,不能通過鏡電視上架案。
為了進一步釐清鏡電視案金流問題,陳椒華委員亦透過臨時提案,要求NCC與金管會聯手調查鏡電視金流,釐清股東轉賣股權及是否涉及中資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