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於樹林區一間工廠門口發現一條體型碩大的蛇類蜷縮路邊,且行動遲緩精神不濟,細看之下發現頭部疑似受傷,顏色也異於常見蛇類。民眾出於保護動物的想法,決定先將牠移至工廠內安置,隨即通報動保處到場處理,經專業判定後發現為外來種大型蛇類紅尾蚺,且健康狀況不佳,便帶回醫療。
這隻紅尾蚺體長約兩公尺,經動保處毛寶貝醫療中心獸醫師檢查後,發現其頭部有明顯傷口,且傷口已遭蠅類產卵並長滿蛆蟲,口腔亦腐爛化膿長蛆,伴隨大量口腔分泌物等明顯呼吸道感染症狀。經診斷,其頭頂的傷口,極有可能為該動物長期居住在過於狹小的空間,吻端反覆磨傷後因環境衛生等問題造成感染後引發。獸醫進行清創、抗生素治療與傷口護理,紅尾蚺在妥善醫療照顧下逐漸康復,目前已恢復進食與活力並上架動保處官網公告招領,經過七天公告期飼主仍未前來領回,將媒合幫紅尾蚺另覓新家。
紅尾蚺為中南美洲原生種,因其多樣的變異體色而廣受寵物市場歡迎,紅尾蚺幼體雖然小隻,但在一般人工飼養的情況下大多可長至兩米五以上,飼主應隨著動物的成長去更換適合的飼養器具。動保處提醒飼主,飼養任何動物前應充分了解其習性與需求,並承擔照顧責任,動保處已發布鳥、兔、蛇、龜、鼠基礎飼養指引(網址:https://reurl.cc/VYQoEb),民眾可於購買動物前先進行初步的參考。若動物生病或受傷,更不該因不願花費醫療費用而惡意棄養,棄養行為不僅違法,更嚴重影響動物權益與生態環境。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依動物保護法第11條規定,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如放任傷病動物不顧,可依同法第 30條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另隨意棄養動物亦可依動保法第29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飼主在飼養前應做好功課,對寵物具備基本知識,遏止棄養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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