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暑假到來,氣溫逐漸增加,戲水消暑為民眾夏天主要休閒活動之一,各家業者紛紛推出相關泳具商品,從浮板、蛙鏡到各式泳衣、泳褲應有盡有,吸引不少民眾選購。為使民眾安心購買,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特別啟動泳具商品專案抽查,針對轄內商家共抽查448件商品,其中167件標示不合格,已要求立即下架並限期改善。經發局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泳具時除了比較外觀和價格,更要確認標示是否完整,才能安心戲水消暑。
經發局局長盛筱蓉表示,市售泳具種類多元,包含浮板、蛙鏡、泳衣與泳褲等,不少消費者只看款式或價格,忽略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依規定,浮板、蛙鏡等商品須符合「商品標示法」,而泳衣、泳褲則要遵循「服飾標示基準」規範。盛局長強調,商品標示完整與否關係到消費者權益,呼籲業者務必依法標示,消費者也應慎選標示完整的商品。
經發局進一步分析,本次專案總計抽查448件泳具商品,其中167件標示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原因,浮板、蛙鏡等商品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製造年月及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資訊;服飾類商品以未標示「國外製造商名稱」為大宗。針對本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服飾標示基準」等規定,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再次呼籲,商品標示的完整性是對於消費者權利保障,民眾在購買相關商品時,應留意所使用的商品品質與使用安全,購買前應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