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力促企業落實職場平權、營造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持續強化《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宣導與檢查。不過,仍有部分企業因不熟悉法令,導致勞檢時違規而受罰,為此,勞動局特別推出「性別平等工作自主檢查表」,鼓勵雇主平時自我檢視,既能改善勞工的工作環境,也能避免因違法而遭受高額罰鍰。
王秋冬局長指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至第21條明定,勞工如請求與性別平等有關的假別或措施,例如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等,雇主不得拒絕,更不得因此視為缺勤,影響勞工的全勤獎金、考績或做出其他不利處分;若雇主違反規定,將面臨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生理假」的相關申請或給薪爭議,是最常見的勞資糾紛,依規定女性勞工若因生理期影響工作,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且企業不得要求勞工提出醫師證明才能准假;若因勞工未附證明而拒絕給假,恐有觸法之虞。另外,勞工請生理假時薪資可減半給付,但不同於病假,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近期就有企業因不熟悉法令,因勞工請生理假而短發全勤獎金,被勞檢發現違規,並將面臨後續處分,呼籲雇主務必注意。
除此之外,性騷擾防治也是勞檢重點之一,但部分企業忽略平時就應建立預防措施。勞動局提醒,雇用人數達10人以上者,必須設置「申訴管道」;達30人以上者,更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而不論是申訴管道或防治規範,都必須公開揭示於工作場所,讓勞工能清楚知悉。
勞動局表示,期望藉由自主檢核,協助企業改善勞動條件,打造更友善、平等的職場環境。「性別平等工作自主檢查表」可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官網(/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勞動條件/事業單位勞動條件自主檢查表)下載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