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巿訊】有鑑於床單或床罩洗滌後常發生破裂毀損等消費糾紛,為確保市售寢具(床單、罩)標示符合規定,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會同本府經濟發展局於網路平台通路隨機購買9件商品進行標示查核,並至轄內大賣場查核114件寢具之標示,共有16件商品(網購6件及現場10件)之標示不合格,網購通路商品不合格率約67%,實體通路商品不合格率約9%。
消保官指出,本次是依據「織品標示基準」之規定,對123件寢具進行查核,其中網路購買之9件寢具中,有5件未標示進口商資訊(名稱、地址、電話)、國外製造商名稱、原產地及成分(百分比),1件漏未標示成分(無百分比),僅有3件合格;另於實體通路現場查核之114件寢具,有10件商品屬洗標圖案不符合規定,其餘104件商品之標示均為合格。消保官表示,針對標示不合格之寢具,本府經濟發展局將發函令位於新北市之業者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第1項的規定,罰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的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至於外縣市業者,該局將函請其主管機關處理。
消保官呼籲業者應落實商品標示的正確性,並配合相關法規修訂,適時更新相關商品標示,以維護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權益,同時消保官並提醒消費者,因本次查核網購商品不合格率偏高,如有相關購買需求建議,可透過實體通路購買較有保障,如於網購平台購買寢具用品時,務必檢視商品上業者資訊是否標示完整,如有所欠缺,請善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的權利,向網購平台業者申請退貨退款。此外,寢具商品洗滌前務必先行閱讀洗滌標籤上的相關標示圖案(可參閱網址: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Attachment/f11111024276204.pdf),並確實依照相關說明進行清洗,以減少商品發生毀損的風險,如不確定正確的洗滌方式,亦可將商品送至洗衣店,請相關專業人員協助洗滌,以避免寢具破裂毀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