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宣布徵收對等關稅震驚全球,臺灣中小企業恐遭波及,眾多勞工該如何維護自身勞動權益?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與臺北廣播電臺攜手推出的全新廣播節目《勞咖會客室》,今(18日)以關稅風暴為題,邀請沈以軒律師以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長何洪丞在空中對談,共同探討勞工在動盪環境中捍衛權益的關鍵。
沈以軒律師提醒,若雇主以關稅衝擊為由,要求勞工接受減班休息或資遣,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資遣勞工必須有正當理由(如:符合業務緊縮、虧損或性質變更等)。若屬於合法資遣,雇主應依法完成資遣通報並給付勞工資遣費。企業除了必須證明業務確實縮減,法院在實務上也會參考近幾年財報判斷合法性。
律師並指出,勞工可以從企業經營事實來判斷資遣的合理性,例如:企業是否持續招募人力、開發新產品或發放高層分紅等。如果同時出現裁員和擴張的現象,可能是打著關稅政策為藉口,削減人事成本。如果勞工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有三種救濟管道:第一是向地方勞動局提出申訴;第二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第三方協助協商;第三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恢復工作權或返還積欠工資。他特別提醒,法律明文禁止雇主報復性解雇或降職。
此外,許多勞工認為公司績效改善計畫(PIP)、裁員、非法解僱與職場霸凌畫上等號。沈以軒律師表示,職場霸凌通常具備持續性、針對性及不合理對待等特徵(如羞辱、孤立或刁難)。勞工應先確認自己的績效是否符合公司標準,再要求主管或人資提供明確PIP目標、改善時間與資源支持,以確保過程公平。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長何洪丞表示,勞工遭遇職場霸凌時,應掌握三步驟:「蒐證」、「公司內部申訴」與「向外部檢舉」(如企業工會、勞動局或司法機關)。而勞動部114年2月21日公告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有規定公司針對內部申訴案件的調查機制須符合下列要求:1.勞工人數100人以上者,調查小組至少要有3人組成,其中至少2位為外部專業人士。2.調查小組會議全體成員應有1/2出席,外部專業人員也應有1/2出席。3. 調查期程原則應2個月內完成,最遲不超過3個月。
他並提醒,雇主應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為預防勞工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相關暴力預防措施。事業單位如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勞工朋友不論是遇到勞動條件受侵害或職場霸凌,務必勇敢主張權益,避免淪為經濟波動下的犧牲者。
《勞咖會客室》每週六下午13時30分至14時於臺北廣播電臺FM93.1、AM1134頻道播出;播畢後各集也可於「聽臺北T-Radio」線上隨選收聽,歡迎隨時鎖定,獲取最新勞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