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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政治時代力量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

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宣布7年斥資400億,分別從工程、教育、監理、執法4面向,提出19項行動方案,綜觀行動綱領,有值得肯定之處,但也有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 鄭運鵬必看!肯定行政院重視人行道設計法規

先前時代力量多次強調,只有透過中央立法,建立標準具強制性的道路設計規範,才能解決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的亂象,消滅「合法卻不安全」的道路設計。我們肯定行政院方向正確,也請鄭運鵬委員別再硬凹。 預算經費疊床架屋

本次「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斥資400億元,但校園道安教育、設立行人庇護島等項目,皆與營建署目前170億元的「提升道路品質計畫2.0」計畫事項重疊,不整併相關計畫,只會造成預算疊床架屋、資源重複配置的浪費。 執法面依舊區間測速治百病

過去區間測速爭議不斷,從資安、設備精準度、速限劃定到侵犯隱私疑慮,最重要的是改善交通成效存疑,結果行政院一意孤行,還把區間測速放在行動綱領,換湯不換藥,就愛區間測速! 交通權責破碎化問題依舊無解

台灣交通權責分散各處,人行道歸營建署、交通執法歸警政署,駕照、隔熱紙則是公路總局監理站,但是行政院仍然不動山,把交通改革塞到治安會報,把道安會丟給交通部,請問要怎麼統一事權、有效指揮?編再多預算都會打折扣!

總而言之,行人優先行動綱領,一好三壞,一顆綠燈三顆紅燈,行政院還要再加把勁,別讓今年交通死傷數字再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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