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第六隊)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玉里分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新興分局、
刑事警察大隊偵六隊)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
二、查獲時間:112年8月中旬
三、查獲地點:花蓮縣玉里鎮一帶
四、查獲嫌犯:王○○等2名
五、查獲贓證物:
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品100包(總毛重21公斤218公克);土製長槍、土製獵槍各1把;霰彈27顆、喜得釘38發、手機2支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日前接獲情資,有犯罪集團將槍械藏匿在花蓮縣玉里鎮一帶山區,旋即立案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花蓮地檢)指揮偵辦,並與花蓮縣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經專案小組秘密在花蓮山區執行蒐證、跟監,在掌握犯罪集團藏匿槍械地點後,於112年8月中旬針對涉案山區實施大範圍搜索,當場查獲王姓犯嫌等2人,起獲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品100包(總毛重21公斤218公克、推估約1,000株大麻植株總量、初估成品價值約新臺幣3,000-4,000萬元);查扣土製長槍、土製獵槍各1把;霰彈27顆、喜得釘38發、手機2支等證物。
(二)警詢後將王姓犯嫌等2人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解送花蓮地檢複訊,指揮檢察官並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對王姓犯嫌聲請羈押獲准;另名郭姓犯嫌諭知請回。
(三)本案係近年來在花蓮地區查獲較大數量的大麻毒品犯罪,刑事警察局嚴打非法槍械、毒品犯罪,持續向上溯源、向下刨根、斷絕不法金流,積極追查槍械及毒品流向,全面淨化社會治安。大麻是列管第二級毒品,意圖製毒而栽種大麻,為刑事重罪,在此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犯罪徵候,請向警方提供線索或報案,以即時遏止毒品犯罪,避免毒品戕害國人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