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只買家可能遭詐騙,連賣家也是詐騙目標,日前一名邱姓男子在FACEBOOK經營個人賣場,遇到歹徒自稱欲購買商品,但希望以7-11賣貨便交易,請邱男開設7-11賣貨便賣場,待邱男照做後,歹徒又稱邱男「未開通簽署金流服務」無法下單,將假的客服連結傳給邱男,由歹徒同夥假冒客服人員要求秋男依指示操作ATM以完成「帳戶驗證」,邱男依指示操作而遭騙,損失近三萬元。
刑事警察局表示,各類連假、周年慶等網購優惠的期間都易成為網購詐欺的高發七,不論是買家還是賣家都應小心防範。買家方面,應使用安全、有第三方支付及及提供退貨、退款服務的購物平台,避免使用FACEBOOK、LINE、INSTAGRAM等社群與賣家聯繫,同時也應避免購買價格遠低於市價或是標榜限量、限時搶購等噱頭的商品;賣家方面,因把自己的訊息公開於網路上,更容易成為歹徒直接下手詐騙之目標。網路「賣家」常與陌生「買家」接觸聯絡,每次都是歹徒施展詐騙攻勢的機會,當買家聲稱「無法下單」、「未開通金流服務」、「需帳戶驗證」等話術,並要求依指示操作ATM或網路銀行時,應提高警覺發現,立即掛斷並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