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內湖分局於112年10月7日接獲報案於瑞光路某户外用品店遭人縱火,警方於112年10月10日查獲劉姓犯嫌。本案警消人員在火警現場發現疑似有人為縱火跡象;全案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與現場跡證,於112年10月10日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查獲劉姓犯嫌到案,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請地檢署偵辦。內湖分局呼籲遇有糾紛務必尋求公正第三人協助,切勿以暴力、不法手段解決,警方將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嚴加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