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到達現場後,銀行行員向警方表示李婦臨櫃準備無摺匯款新臺幣70萬元,行員立即關心詢問李婦匯款的用途,李婦向行員表示要存錢,接著李婦將存款單給予行員,行員核對後發現李婦所提供轉帳之戶名與存款單上名字不同,於是行員暫緩李婦的匯款而立即通報警方。警方到場後詢問李婦發生事情的經過,李婦向警方表示日前接獲一通自稱為地檢署之電話,詢問李婦是否有某銀行帳戶,李婦確實有申辦過該銀行帳戶,該詐騙集團向李婦表示該銀行帳戶涉及詐欺案件,但因現行司法案件須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故要求李婦不得把該這件事情告訴任何人,詐騙集團告訴李婦因該銀行所涉及的為詐欺案件,如能跟被害人達成金錢和解便能將該案件結案,因此詐騙集團假藉被害人之帳戶名義要求李婦匯款新臺幣70萬至指定帳戶。員警了解後告知李婦此為詐騙手法,經警方勸說並提供各類詐騙手法後,李婦終於了解自己遭詐騙,所幸李婦未將款項匯款而遭詐騙,警方告知李婦若爾後有遇到任何問題都可隨時撥打165或是派出所電話作為詢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鑑於詐騙之手法層出不窮,抑或是換湯不換藥的方式進行詐騙,造成許多民眾的困擾及不安,故民眾如接聽到疑似詐騙電話,務必要冷靜地進行1聽、2掛、3查證,且應牢記並撥打警政署165防詐騙專線,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