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彰化縣等地區。
四、查獲嫌犯:主嫌杜○○(男,66 年次)等17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25支、筆電2台、電信門號合約書一批、 SIM 卡 17 張、WIFI 分享器 1 台、安非他命 1 小包、 吸食器 1 批、筆記本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 165 反詐 騙系統受理報案紀錄,發現臺中地區有數個特定門號發送大 量釣魚簡訊,內容係假冒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 等三家業者及「遠通電收」、「監理站」等名義,佯稱點數即 將到期可加價換購禮品,或 e-tag 通行費未繳納、燃料稅未 繳納等理由,誘騙用戶點擊釣魚連結及輸入信用卡號等資訊 後,以綁定 APPLE PAY、GOOGLE PAY 等行動支付或在網路商 店消費等方式盜刷,直到被害人收到刷卡成功付款通知才驚 覺受騙,造成被害人及發卡銀行損失,初步清查超過 35 位 民眾受騙,損失金額超過新臺幣 200 萬元,交由電信偵查大 隊查處。
(二)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六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 揮,於蒐證完備後,於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1 月間發動 7 波搜索、拘提行動,陸續查獲杜姓主謀等 17 人到案;本案 主嫌杜○○出資委由中國籍電腦工程師架設釣魚網站,並自 行操控多個釣魚網站後台、操作「SMS Gateway」APP 群發釣 魚簡訊、指揮共犯盜刷信用卡(購買奢侈品、蘋果手機、遊 戲點數等)、銷贓及回水等犯行,另有共犯廖○○等人遠端 操作釣魚簡訊發送;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詐欺罪、組織犯罪 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解送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其中杜姓及徐姓犯嫌由臺中地院裁定羈 押禁見。
(三)刑事警察局呼籲,「釣魚簡訊」詐欺手法行之有年,經常誘 騙民眾點擊網址,進入假冒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或電信公司 之網站,民眾收到此類簡訊時,先保持「零信任」警覺態度, 在網頁填寫個人資料前,務必確認政府機關的網址開頭會是 「https」、結尾為「.gov.tw」,也不會以短網址等方式呈現; 各家業者的官方網站中也不會出現簡體字或中國大陸用 語。若有任何疑問,可撥電話至警政署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 進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