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孩子們期待的兒童節即將到來! 兒童玩具不僅是提供孩子們玩樂,更是啟發創造力與想像力的良伴,當購買玩具商品時,除了安全、樂趣之外,選擇完整標示之商品也是很重要的購買因素。為了讓民眾購買符合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的商品,臺北市商業處針對市售的絨毛娃娃、兒童拼圖、積木、玩具汽車等相關商品進行兒童節商品標示專案抽查。本次總抽查件數為225件,不合格件數有39件,不合格率為17.33%。不合格商品皆請業者限期改善,為民眾把關。另外也教導民眾在選購相關商品時,如何注意商品標示並安心採購!
臺北市商業處指出,本次依據商品標示法暨相關基準規定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數量較多的商品為塑膠玩具及絨毛玩偶等,違規事項分別為「警告字體大小未大於5mm×5mm」、「未標示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製造商名稱未以中文標示」。為確保民眾在購買商品後能獲得保障,且有使用疑義時得洽製造商或進口商確認,商業處已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正者,將勒令下架。
臺北市商業處更表示,民眾在購買玩具商品時,請參考購買三步驟:
步驟一:挑選有中文標示且字體清楚的商品。
步驟二:確認商品有符合相關標示項目,如:
A、應標有商品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危害使用者之安全或健康之虞者,
應標明警告標示。
B、國內製造之商品:應標示製造商、委製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
C、進口之商品:應標示進口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及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
步驟三:就可以安心購買商品囉!
臺北市商業處呼籲民眾選購時應看清楚有中文標示的商品,並拒絕購買標示不清的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迎接兒童節購買合格玩具商品、才能安心玩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