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動將全面清查地方幫派組合涉及光電、土方建築、選舉恩怨等利益糾紛案件,並朝組織犯罪偵辦;另針對幫派分子圍事、經營與經常活動之依附處所,聯合各公部門查緝「行政不法」事項並實施專案搜索臨檢等作為,切斷不法分子為生根本。
為遏止幫派分子任意開槍滋事,113年1月3日新修正公布施行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將公然開槍行為列入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處罰範疇,不論是持有槍械,甚或公然開槍必依法嚴辦,並將模擬槍由行政罰提升至刑罰,管制主要得供改造使用之零組件,以阻斷非制式槍械改造來源。
警政署將持續貫徹全方位掃蕩幫派作為,配合相關源頭管理措施,動員全國警力打擊槍械犯罪,並誓言溯源不法利益、犯罪資本,予以澈底刨除,不容黑道危害社會治安,掃黑沒有終止時程表,必讓社會大眾對於打擊幫派成效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