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竹山分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二、查獲時間:113年4月18、25日、7月9日。
三、查獲地點:南投縣、臺中市、桃園市。
四、查獲嫌犯:呂○○(男、69年次)、賴○○(女、56年次)、鄧○○(女、72年次)、張○○(男、69年次)、林○○(男、81年次)、羅○○(女、63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總重668公克)及手機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113年4月間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報,攔查到貨品以食品名義,自馬來西亞進口來臺之可疑包裹。經查驗發現包裹內五盒榴槤巧克力夾藏136顆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總重668公克)。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賢股檢察官李英霆指揮偵辦。
(二)案經專案小組監控追緝,於113年4月18日在南投名間地區將出面領貨犯嫌賴○○查緝到案,並同步追緝幕後主嫌呂○○及共犯鄧○○、張○○等3人到案。後續溯源追查,循線在臺中、桃園地區將負責仲介及協助運毒犯嫌林○○及羅○○等2人查緝到案。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呂嫌等6人移送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經調查發現,運毒集團以化整為零的方式,將毒品海洛因加工包裝成榴槤巧克力,企圖暪天過海走私運送來臺。另呂姓主嫌為躲避警方查緝,設下層層斷點接運毒品,在收取毒品包裹後,竟駕車上演玩命快遞情節,一路飛車逃竄,最後在南投縣竹山鎮濁水溪堤防旁產業道路,遭警方攔截圍捕查緝到案。
(四)犯嫌呂○○自馬來西亞走私毒品海洛因來臺,意圖販售牟利,所幸為關警聯手即時查獲,防堵毒品流入國內。刑事警察局呼籲,毒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參與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更為刑事重罪,一經查獲恐將面臨終生牢獄,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將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將毒品「攔截於關口」,並全力打擊毒品犯罪,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