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員警於受理報案時,發現詐騙集團仍有跟被害人聯繫,要不要繼續加大投資,員警遂請被害人將計就計,並約定於9月10日在員林市大同路2段某商家面交新臺幣171萬元,由所長江耀邦率巡佐洪宇承、警員高宗煒、邱奕傑、黃昱豪、蔡冠逸等人於約定地點埋伏,當場查獲正與被害人面交收取贓款之滕姓(男、54歲) 車手,並查扣滕嫌身上現金新臺幣1萬9300元、○○投資工作證3張、Iphone工作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隨後依刑法詐欺罪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成功阻詐新臺幣171萬元。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提醒民眾,投資應循正常管道,遇有強調高獲利、高報酬的投資,一定要多加查證,以防遭騙損失錢財,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就近向派出所查詢,以防止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