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黃牛現象,警政署張署長已於10月23日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全面清查網路平臺,針對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如掃票機器人、外掛程式等)大量掃票案件,或是誆稱有票,實則施行詐騙行為等類案件,務必全力依法偵辦,勿枉勿縱。統計至10月24日止,已查獲31件黃牛票案件(以虛偽資料購票1件、機器人掃票1件、加價轉售29件),持續擴大追溯偵辦。
警政署呼籲,民眾購買演唱會藝文票券時,務必透過官方指定的正規管道購票,勿購買來路不明票券,避免助長黃牛歪風及降低受騙風險。民眾如有發現販售黃牛票情事,可至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 https://noscalper.moc.gov.tw/ )檢附相關事證進行檢舉,共同打擊黃牛不法行為。也特別提醒非法販售黃牛票等行為,可能觸犯法律如下,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一、將藝文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如將原價新臺幣6,880元之票券以數十萬元轉售),涉嫌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第2項,由主管機關(各地方政府文化局)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至50倍罰鍰。
二、以虛偽資料或利用相關電腦程式等不正方式取得藝文票券者,涉嫌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第3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三、另無票誆稱有票、使被害人誤信並完成匯款,屬網路購物詐欺行為,涉犯刑法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