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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3年10月29日】
【主題:臺北市訂定高中職學生社團活動規定,建立防線防堵狼師入校,確保學生安全】
【臺北報導】高中職社團活動是學生進行自主學習與跨域學習的重要管道,這些社團活動不僅是課綱所定必修學習節數,更為學生提供展現個人興趣與專長的舞臺,並藉此學習溝通合作。為維護學生社團品質,北市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作為各校指導學生社團活動依據,確保外聘社團老師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等規範,防堵狼師入校園。
▲內湖高中113學年度學生社團迎新博覽會
社團活動以學生為主體,學生可自主規劃運作社團活動,學校則提供輔助和資源,本市高中職學校社團近2,000個,種類包含音樂性社團、舞蹈性社團、學術性社團等,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並在社團活動過程中培養團體相處與領導能力。
高中職學校社團教師以校內教師為優先,隨著社團活動形式的多元發展並提供學生所需資源,許多社團都規劃聘任校外專業教師指導學生,惟外聘社團教師若無教師身分,不受教師法拘束,本局為強化學生社團活動品質及安全,本次修法特別增訂「外聘社團活動指導教師聘用前切結書」,比照學校聘用正式老師流程,讓學校在聘任外聘社團教師、教練前,除了透過「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查詢外聘社團教師、教練未涉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情事,並請外聘教師切結亦無因前揭情事受調查,如有隱匿或虛偽陳述的情形,學校也可依據切結書立即終止現有契約關係,即時保障學生受教權益,並為臺北市學生社團活動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的學習環境。
另外,為鼓勵學生社團的發展並培養學生自治組織自治精神及民主審議能力,臺北市亦提供學校經費補助,讓學生自治組織有機會學習分配社團活動經費,並使學生學習自主籌劃社團活動。臺北市教育局表示,期望提升學生社團活動的自主性與安全性,同時鼓勵更多學生積極參與社團,發展多元興趣與能力,並促使高中職學生全方位成長,推廣全人教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