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屋分隊於12月1日15時25分接獲指揮中心派遣,於頭屋鄉孔廟附近發生雜草火警,頭屋分隊立即出動水箱消防車1台及消防人員2人前往救援。救災人員到達現場時,現場為菜園,燃燒面積約30平方公尺,同仁利用水線將其撲滅。所幸消防人員平時訓練有素,在人員積極且迅速的搶救下,火勢立刻獲得控制無延燒之餘,火勢熄滅後落實執行宣導不可私自燃燒雜草、垃圾甚至廢棄物等相關規定。苗栗縣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不得擅自燃燒雜草及廢棄物,以免違反公共危險、空氣污染或田野引火燃燒應經申請許可等相關規定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