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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4年第1波生鮮水產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4年第1波生鮮水產品抽驗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44月執行第1波生鮮水產品抽驗專案,前往賣場、水產店、餐廳及市場等販售場所,共計抽驗30件,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詳如附件抽驗名冊),不合格率3.3%

    

    此次共計抽驗30件生鮮水產品,依種類擇定檢驗項目包含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氯黴素類抗生素(4)、硝基呋喃代謝物(5)孔雀綠及結晶紫及其代謝物(4)、重金屬(鎘、鉛、甲基汞)組織胺檢驗結果1件「午仔魚」檢出還原型孔雀綠(Leucomalachite green, LMG0.6ppb(標準:不得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產品應予沒入銷毀,不符規定產品經追溯來源廠商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產品來源轄管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還原型孔雀綠通常積聚於脂肪內,尤其在內臟,建議消費者可由避免食用魚類內臟及脂肪組織含量較高之部位(如:魚肚、皮下、魚頭等),多樣化選擇各種大小魚類,勿偏好攝食特定魚種,才能均衡攝取到不同魚類所提供的營養素。衛生局提醒飼養業應合法使用核准藥品,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產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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