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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因應國慶假期將至 臺北市衛生局擴大夜市豬腸專案稽查 全數「未檢出」過氧化氫

因應國慶假期將至 臺北市衛生局擴大夜市豬腸專案稽查 全數「未檢出」過氧化氫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聯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屏東縣衛生局等機關查獲屏東某廠商使用違法雙氧水(過氧化氫),部分豬腸流向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完成調查,就百威食品有限公司處停業處分、林記麻辣豆腐店處限期改正,另利太肉店移請登記所在地新北市政府進一步查辦。

  為維護消費大眾飲食安全,臺北市衛生局針對攤商、餐廳及販售場所等市售生豬腸產品,進行專案稽查及抽樣檢驗過氧化氫(雙氧水)。適逢國慶假期將至,考量夜市及觀光人潮激增,衛生局主動加強稽查,於昨(8)日晚間擴大夜市稽查,共計稽查169家次、抽驗84件豬腸產品,全數「未檢出」過氧化氫。稽查地點涵蓋寧夏、雙城、饒河、內湖737、艋舺、華西街、梧州、西昌街、廣州街、臨江、師大、士林、承德等13處夜市。

  臺北市衛生局自114年10月7日至114年10月9日10時止,已累積稽查233家次、抽驗98件豬腸產品,皆「未檢出」過氧化氫。臺北市衛生局將持續查驗,如有查獲違法使用添加物,將視違規情節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8條及47條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或同法第15條及44條處6萬至2億元。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選購使用原料應向合法業者購買,並注意產品是否有顏色特別白或異味,並應保存購買來源等文件以利溯源追蹤。合法的過氧化氫可作為食品用殺菌劑,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惟食品中不得殘留。民眾可藉由開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及多次換水即可去除過氧化氫的殘留。低濃度的過氧化氫可由人體腸道的觸酶將之分解,如有明顯嘔吐、腹痛的症狀,應立即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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