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序進入秋冬季,臺灣西半部地區常受不利大氣擴散條件影響,使空氣品質易達不良等級,為預防空污季期間之空氣品質惡化,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與縣內大型企業建立空氣污染治理共識,並簽署空污季自主減量協議書,藉由環保局輔導及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創造經濟穩定及改善空氣品質之雙贏局面。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空污季期間影響苗栗縣空氣品質之主要污染物為細懸浮微粒及臭氧,為預防空氣品質惡化,本局除持續積極輔導各污染源落實自主管理及污染改善外,今(114)年度與中國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協談,經業者盤點製程後,同意於空污季期間配合調整部分製程作業,11月6日於環保局簽署空污季期間自主減量協議(如圖),預估空污季期間可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分別為粒狀物14.8公噸、硫氧化物124.7公噸、氮氧化物166.2公噸,除了降低細懸浮微粒及臭氧前驅物排放,同時有助於維護本縣空氣品質及民眾身體健康。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每年秋季開始,因季節交替轉變,再加上雨量偏少及擴散條件不佳等因素影響,易造成本縣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與臭氧(O3)濃度偏高之情形,若要有效預防空氣品質惡化,單靠政府管制力道是有限的,必須結合民間企業自發性的力量,此次苗栗縣大型企業積極協助與配合,並簽署自主減量協議,不僅展現環保決心,也對於苗栗縣空氣品質改善帶來實質助益,更期盼透過簽署空污季自主減量協議的推動,能進一步促使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共同維護苗栗縣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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