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1年5月27日(查獲泰國機房)、
111年8月10日(執行遣返)
112年1月11日、7月11日(查獲國內機房及水房)
三、查獲地點:泰國曼谷市區、臺中市北屯區
四、查獲嫌犯:泰國逮捕犯嫌江○○(81年次)、施○○(86年次)、洪○○(88年次)、張○○(88年次)、郭○○(79年次)及蘇○○(81年次)計6人
國內逮捕犯嫌賴○○(84年次)、陳○○(81年次)、 羅○○(86年次)及陳○○(57年次)計4人
五、查獲贓證物:81張提款卡、筆記型電腦4臺、平板電腦15臺、手機85支、詐欺教戰手冊、印表機1組、對講機12支
六、案情摘要: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合作,於111年5月27日先在泰國曼谷市區破獲由國人江○○所組成的跨境電信詐騙機房,共逮捕6名臺籍犯嫌;刑事局國際刑警科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第五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洪佳業指揮偵辦,同年8月10日執行遣返,檢察官聲押4人獲准。
專案小組分別於今年1月及7月再向上溯源,破獲國內水房及車手集團,逮捕賴○○為首之詐騙集團4人,查扣81張提款卡、手機12支、筆記型電腦2臺、金融提款卡及現金21萬6,000元,經檢察官聲押獲准1人;刻正持續清查81張人頭帳戶金融卡,追查幕後收購人頭帳戶集團。
本次查獲之電信詐騙集團,係以詐騙大陸籍人民及歐美地區的華人為主,查扣假公安教戰守則、大陸地區通緝逮捕令、大陸人民基本資料、歐美地區華人基本資料及多筆撥打美加地區之通話記錄,顯見詐騙集團已將詐騙對象轉移至經濟條件較優渥之旅外華人,並利用海外華人尚在適應新環境階段,以涉及案件為由,誘騙被害人登入假大陸公安網頁,填輸金融帳戶帳號、密碼,在由國內水房成員將被害人帳戶之款項轉出,並由在國內的車手將款項領出。
近來發現詐騙集團可能獲取移民個資,針對旅居海外 華人進行詐騙,刑事警察局亦藉此加強與歐美各執法單位合作,針對詐騙旅外華人之電信詐騙集團深入追查續行,溯源詐騙集團幕後金主。本局再次呼籲國人勿心存僥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各國對電信詐欺犯罪的危害性逐漸重視,彼此攜手打擊的意願亦愈來愈高,刑事警察局亦將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刑法加重詐欺罪等法令加強查緝,嚴懲是類犯罪犯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