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2年10月23日24日等2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新北市、高雄市縣等地。
四、查獲嫌犯:曾○○(85年次)、朱○○(88年次)、廖○○(81年次)等42名。
五、查獲贓證物:現金新臺幣(以下同)80萬餘元、犯案用手機20支、桌電8臺、斷電遙控器5組、存摺10本及金融卡10張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情資研析專責小組於112年9月間深入分析追查發現3處洗錢水房,專替股票假投資詐欺集團從事洗錢不法行為,犯罪手法皆是先加LINE好友,再被拉入投資群組,分享飆股的投資標的,再鼓吹被害人加入「明月」、「精誠」等股票假投資網站所連結的APP或交易平臺進行投資,並將投資款項匯入到國內的人頭帳戶,由轉帳水房成員透過網路轉帳方式將詐騙款項層轉到虛設的公司帳戶,再由集團車手至金融機構臨櫃大額提領。
(二)案經情資研析專責小組分派予北部詐欺偵查中心偵辧,並報請臺北、臺中等地檢署指揮偵辦,與全臺多個警察機關共組專案小組,總計發動3波緝捕行動,查獲曾姓等42名嫌犯到案,並查扣上述贓證物,清查被害人50餘人,被害金額高達1億餘元,全案依涉犯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詐欺犯罪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詐騙手法亦隨時勢不斷變異與推陳出新,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對於素未謀面的網友推介各種投資,並要求匯款到指定的金融帳戶,絕對是詐騙,應審慎思考與評估,勿信詐騙謊言,如有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或訊息,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前往鄰近派出所進行查證,以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