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2年10月18日、11月20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新北地區。
四、查獲嫌犯:主嫌孫○○(男,85年次)、主要幹部詹○○(女,82年次)、蔣○○(男,87年次)、王○○(女,90年次)、李○○(男,90年次)、吳○○(男,91年次)、黃○○(女,82年次)、朱○○(男,91年次)、李○○(男,90年次)、王○○(男,84年次)等10人。
五、查獲贓證物:偽造虛擬貨幣儲值卡千餘張、現金29萬3,000元、愷他命15包(毛重約70公克)、k煙、開山刀4把、彈簧刀1把、手錶1只、球棒2支、存摺15本、手機6支等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一隊)接獲交辦情資,臺北市萬華區一處虛擬貨幣實體門市為黑幫背景涉嫌假投資真詐騙洗錢處所,經專案小組清查該犯罪集團以販售虛擬貨幣為幌子,配合詐騙集團在全臺各地成立實體門市收受被害人贓款,企圖以合法掩飾非法、製造金流斷點及規避法律責任。刑事警察局接獲上述情資後,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大偵七隊)等單位整合情資共組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二)本案專案小組分析被害金流,發現有大量被害人依詐騙集團指示前往虛擬貨幣儲值卡銷售門市換幣,被害人認為既有實體門市,大大降低戒心。專案小組於112年10月18日、11月20日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搜索票及檢察官核發拘票,分別至臺北、新北地區結合臺北市霹靂小組強勢攻堅、執行逮捕主嫌及成員到案,儲值卡千餘張、現金29萬3000元、愷他命15包(毛重約70公克)、k煙、開山刀4把、球棒2支等贓證物,攻堅過程中主嫌與其他共犯,有將手機、筆電往窗外丟棄或不願解鎖手機等滅證情形,檢察官訊後將犯嫌以新臺幣5到30萬元交保。
(三)經調查本案虛擬貨幣儲值卡銷售門市營運模式為被害人先在臉書上加入假投資群組,群組內由詐團成員假扮投顧老師提供每日選股、股票分析課程,甚至寄送商品禮券、生日蛋糕來獲取被害人信任,數月後被害人已深信不疑,當投顧老師聲稱虛擬貨幣投資方法時,被害人遂依指示至所配合之虛擬貨幣儲值卡銷售門市購買虛擬貨幣,由門市人員先讓被害人填寫遭詐騙免責聲明書,企圖卸責,再由門市人員代操作將虛擬貨幣轉至假交易所,直到假交易所消失後才知道被詐騙,經傳喚3間實體虛擬貨幣門市客戶計有100多人遭詐騙,總財損金額逾新臺幣2億元。
(四)警方呼籲民眾有關偽造虛擬貨幣儲值卡系統詐騙有以下特點:
1、假交易所錢包無法透過公開帳本查詢交易紀錄。
2、系統商有權隨意更動被害人手中之虛擬貨幣位址。
3、系統商能隨意移轉虛擬貨幣儲值卡內之結存額度。
詐騙集團鎖定退休老年族群,經數月培養信任關係,多數人卻不諳虛擬貨幣投資,而相信詐騙集團話術,而導致退休金付諸東流,假投資手法持續推陳出新,任何可以短期獲取暴利之管道均務必多方求證,選擇合法的投資工具才能防止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