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2月20日及2月26日
三、查獲地點:屏東縣、新北市
四、查獲嫌犯:陳○○(72年次)、吳○○(64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非制式槍枝4枝、模擬槍1枝、子彈14顆及改造槍彈素材與工具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113年1月修法加強管制模擬槍及槍彈主要組成零件,惟仍有潛在犯罪分子持續改造黑槍,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肅槍專責隊為阻止黑槍流入社會,主動深入追查改造槍枝源頭,於內政部警政署全國肅槍專案期間,分別於113年2月20日及26日破獲2處改造槍械場所,查獲犯嫌陳○○等2人到案,查扣非制式槍枝、子彈及改造工具等證物:
113年2月20日在屏東縣查獲犯嫌陳○○到案,查扣非制式手槍3枝、模擬槍1枝、電鑽、鑽尾及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
113年2月26日在新北市查獲犯嫌吳○○到案,查扣非制式槍枝1枝、子彈14顆、槍彈零件1批、電動鑽床1臺、雕刻研磨機1臺及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
刑事警察局為防止黑道幫派不法分子持槍犯案、遏止黑幫氣焰,有效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危害,秉持「阻絕黑槍絕不手軟」、「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持續追溯槍枝來源。警方呼籲民眾,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針對非法持有槍械提高刑責到5年以上,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防制非法槍械,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