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3年3月5日、6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四、查獲嫌犯:安○○(男)等17人。
五、查獲贓證物:現金新臺幣49萬3,242元、金飾29件、勞力士1隻、進口轎車1部、手機35支、市內電話機1批、電腦5臺、話術資料1批、客戶名單數批、實體股票1批、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業績清單、業務員名片及匯款單據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3年3月5日指揮刑事局偵七大隊偵辦非法證劵商詐騙投資未上市股票案,經查詐騙集團偽裝成合法證劵商,將未上市股票發行公司包裝成潛力股,不斷鼓吹公司前景看好,抬高公司股票身價,上市櫃後股價必定翻倍且能獲取高額報酬,致投資被害人信以為真,投入畢生積蓄,最後卻血本無歸。
調查發現該非法證劵商係以犯嫌安○○為首,組成17人團隊,設點於臺北市區商業大樓,主打生技醫療產業前景看好,與各上市櫃公司及政府部門均有合作,公司將於近期內上市(櫃),然經查證發現都是誇大或虛構,該公司並無任何營運實績,亦無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櫃)紀錄,而是由非法證劵商招攬大量業務員,以各種話術、溫情攻勢等向民眾推銷未上市股票,待民眾匯款購買時,由車手集團面交、臨櫃提領上交。經初步清查,已向警方報案的被害人有9位,投入資金購買未上市股票達新臺幣(以下同)5,892萬7,460元,影響金融股票市場秩序甚鉅。
刑事局偵七大隊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海山分局、刑事警察大隊等成立專案小組,蒐證後於113年3月5日、6日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處拘提主嫌安○○等17人到案,並同步搜索非法證劵商公司及犯嫌住處共16處,查扣現金新臺幣49萬3,242元、金飾29件、勞力士1隻、進口轎車1部、手機35支、市內電話機1批、電腦5臺、話術資料1批、客戶名單數批、實體股票1批、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業績清單、業務員名片及匯款單據等贓證物,全案詢畢後依刑法詐欺、證劵交易法、證劵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安男及共犯等共5人經法院裁定羈押。
許多非法證劵商號稱未上市(櫃)公司具有熱門生技醫療題材,以未來申請興櫃後獲利可期詐騙被害人,再次提醒民眾投資應謹慎、客觀,交易未上市(櫃)公司股票藏有許多風險,相關公司營運狀況及交易資訊均不透明,建議投資人應選擇合法證劵公司並評估自身承擔風險能力再為決策,切勿冒然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遇有不明推銷電話或簡訊,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