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nsexonline.com
社會警政毒駕肇事撞警致死案,疑似吸食號稱「喪屍毒品」 (依托咪酯)菸彈,刑事警察局針對毒駕致死亡案對策

毒駕肇事撞警致死案,疑似吸食號稱「喪屍毒品」 (依托咪酯)菸彈,刑事警察局針對毒駕致死亡案對策

一、列入專案查緝掃蕩:
(一)依警方近期查緝新興毒菸品之毒情分析,含有麻醉鎮靜劑之「依托咪酯」類,俗稱上頭、喪屍菸彈,發現有濫用情形,法務部已於本(113)年6月13日提列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列為第三級毒品,後續完成預告及公告法制程序後,將正式列入第三級毒品。
(二)在前揭法制作業期間,警政署已在7-8月青春專案列為掃蕩重點,針對含有「依托咪酯」之案件,加強查緝打擊,以防制毒菸品造成危害。
二、警政署亦已配合行政院公告修正刑法第185-3條施用毒品後駕車罪,制定執行程序、落實蒐證辦理;因毒駕致重傷、死亡者,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違反道交條例第35條予以處罰:
(一)刑法第185-3條第2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三、警政署因應策進作為:
(一)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查處是類犯罪情事,除依涉犯刑法第185-3條毒駕公共危險罪移送外,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二)另要求處理員警落實蒐證,詳實製作「測試觀察記錄表」,並採驗犯嫌尿液,完備事證進行後續司法究責。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