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四隊)
屏東縣警察局內埔分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3月5日、6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屏東縣屏東市、里港鄉、
四、查獲嫌犯:王○○(87年次)、張○○(90年次)、林○○(86年次)、張○○(87年次)、潘○○(84年次)、王○○(72年次)、黃○○(88年次)、瑪○○(88年次)、許○○(93年次)、何○○(89年次)等10名
五、查獲贓證物:自小客車3輛、手機17支、現金新臺幣60萬元、小型點鈔機、wifi分享機、銀行金融卡、第三級毒品咖啡包、電子磅秤、黑莓卡、偽造車牌
六、案情摘要: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研析165反詐騙平台資料庫,得知有詐欺集團自112年9月起透過FACEBOOK、LINE等通訊軟體,以署名「唐三徵工」偽裝家庭代工吸引民眾詢問,佯稱需設定薪轉帳戶,成功騙取金融帳戶及提款卡密碼,另以MangoMall、MataTrader、LSEX虛擬貨幣等假投資網站,採「拉入、洗腦、完詐」階段,使被害人誤認投資獲利,擴大投資,將資金匯入至騙取之金融帳戶,再指派旗下車手於高雄、臺南、屏東等地區提領,自112年9月至113年4月詐騙不法所得超過新臺幣3,000餘萬元。
該詐欺集團故意招募無前科或非本國籍擔任車手,增加警方辨識犯嫌身分難度,並以權利車懸掛偽造車牌作為交通工具,每日提領之贓款均轉換成泰達幣(USDT),企圖製造金流斷點,以規避查緝。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屏東縣警察局內埔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共組專案小組,針對上開犯行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愛股)洪檢察官綸謙指揮偵辦,經長期蒐證,於113年3月5、6日在高雄市鳳山區等地陸續拘捕該詐欺集團水房主謀王○○及旗下成員等10人並執行搜索,經管轄法院裁定水房主謀王○○等6人羈押禁見,將賡續擴大偵辦,以全力杜絕詐騙情事發生。
立法院日前已三讀通過「打詐新四法」,行政院則預計在114年施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以「強化防詐作為、打擊詐欺集團、保護犯罪被害」三大重點為主軸,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切勿輕信網路世界,如有遇到宣稱「高獲利、穩賺不賠」等股票、虛擬貨幣投資廣告,請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