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6)日部務會報由國土管理署報告「中央補助地方改善危險路口辦理情形」。常務次長吳堂安表示,內政部在去(112)年與交通部補助地方政府,針對799處行人易肇事的危險路口進行改善,也在8、9月召開4次進度檢討會議,督導地方儘速發包動工,會與交通部共同協力在本月底完成400處路口改善目標,截至今(113)年9月25日止,屬內政部權責的300處已有294處完成改善。為能加速建置人行安全串聯路網,以保障安全、無礙及可連續通行的行人權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配套子法也預計在10月1日實施,以落實母法規定,持續朝2030年減少行人死亡率50%及在2050年達成「行人零死亡」願景。
國土署報告指出,全臺799處危險路口改善工程,有601處為該署督導範圍,其中六都占多數共有521處,現已完成263處改善,執行進度逾50%;其餘案件皆已發包,後續會持續督導加速完成危險路口改善工程。
在前述危險路口改善外,今年度也同步執行人行環境改善工程,核定六都共100件改善計畫,總工程經費約28億元,包括臺北市6件、核定經費約3.8億元;新北市14件、核定經費約4.8億元;桃園市10件、核定經費約2.3億元;臺中市31件、核定經費約9.6億元;臺南市21件、核定經費約4.6億元及高雄市18件、核定經費約3.5億元,將透過「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改善人行道」、「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減少路側障礙物」、「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等方案,提升用路人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