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3年7月3、4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西區、桃園市桃園區、臺北市南港區、信義區、苗栗縣竹南鎮計6處
四、查獲嫌犯:陳○○(74年次)等計15名
五、查獲贓證物: 手機6支、筆記型電腦3台、平板1台、存摺7本、不動產債權借貸契約34張、現金7萬4,000元、價值375萬餘元之虛擬貨幣(含比特幣、泰達幣、乙太幣) 等贓證物,並查扣犯嫌價值5,233萬餘元之不動產3處、金融帳戶1,109萬7,483元,總計查扣犯罪所得6,700萬餘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165報案情資,發現多名被害人,於110至112年間曾遭假投資、生基位詐欺犯嫌聯繫,因被害人手上沒錢,詐騙集團遂介紹仲介予被害人,將被害人名下不動產抵押予「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借貸來投資股票、生基位等產品,因被害人聽信詐術,誤信可馬上獲利並還款,均同意申請借貸,最終除將借款交付給詐騙集團外,名下不動產亦遭抵押、拍賣,分析研判該公司與詐騙集團掛勾,據以偵辦。
(二)經查涉案公司於網路設立「不動產債權」媒合借貸網站,以不動產債權擔保、穩定高利息(年利率8%~9%)、可小額投資等優渥條件,並舉辦說明會吸引多數不特定金主投入資金,作為借款來源,再將資金借予詐欺被害人,經查該集團110年迄今非法吸金金額逾新臺幣2億元,當中涉嫌詐騙金額達新臺幣4,643萬餘元。
(三)獲報後即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13年7、8月間持法院、地檢署核發之扣押裁定、搜索票、拘票,前往主嫌即公司執行長陳○○及股東、員工等5人位於臺中市西區、桃園市桃園區、臺北市南港區、信義區、苗栗縣竹南鎮之公司、住居所計6處執行拘提搜索,並通知涉案10名金主到案說明,訊後全案依違反詐欺、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解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主嫌陳○○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七、近年來非法吸金及詐欺案件層出不窮,受害民眾不計其數,刑事局呼籲民眾在投資時,務必注意風險及陷阱,投資及申請借貸應詢求正常管道,切勿聽信來路不明人員話術,並應多方詢問及求證,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