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該名婦人居住於嘉義市區,平時的生活圈僅在住家附近,不會獨自離開家裡太遠的地方,當日吃完晚餐後,心血來潮至市區散心,便1個人騎乘機車到人生地不熟的垂楊路周遭,回過神卻發現來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也不知道返家的路,在附近繞了近20分鐘後,發現還是沒有回到自己熟悉的道路上,而因為婦人當天出門時未攜帶手機,故請路人協助報警。警員到場後立即向前關心,向婦人了解情況後,先行安撫婦人情緒,告知其目前位置在文化路夜市附近,警方見婦人未攜帶手機,故無法使用手機導航功能,且婦人對路名及路況不熟悉,深怕婦人在路途中再次迷路,警方先以系統查詢婦人之居住地並確認無誤後,便駕駛巡邏車帶領婦人順利返回住家,婦人因員警暖心的舉動可以安全又順利地返家,對於警方如此熱心的協助,表示非常感激。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除維護社會治安、交通外,更應擔起主動關懷民眾與救助弱勢的責任,當人民有危險需要協助,警察必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期勉所屬警察同仁能夠本著服務的精神,做一位稱職的人民保母,當民眾有發生緊急事態或困難時,可立即向警方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