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因應國人常利用春節期間出國旅遊、探親等活動,特別提醒民眾,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投保對象於保險有效期間,在臺灣地區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者,得於門、急診治療當日起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檢附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表一),委託親友或郵寄至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地址及電話詳表二)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以保障醫療權益。
健保署表示,對於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標準採審查後「核實」給付原則,惟申請費用若高於健保署每季公告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上限者,則不予給付。有關每季上限金額請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https://www.nhi.gov.tw/ch/cp-5183-4df08-2742-1.html)查詢。
民眾於出國期間,因不可預期緊急傷病與緊急分娩就醫,雖可申請核退,惟核退條件與金額有限制規定,建議可視個人需要,自行購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獲得更完整保障。若欲進一步瞭解,請洽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手機改撥02-4128-678)。春節期間服務不中斷,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可撥打上述電話,有專人服務;或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首頁/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https://www.nhi.gov.tw/ch/np-2739-1.html)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