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該名行員負責新臺幣兌換的相關業務,當日15時許,有一名張姓男子至郵局洽公兌換紙幣,因行員一時疏忽竟多給了20張500元新臺幣,損失金額為新臺幣1萬元,經內部人員察覺有異後便請求警方協助,警方遂立即由郵局人員陪同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經警方不斷地過濾、調閱後鎖定該名張姓男子的機車。警方立即前往張男的住處確認渠是否為當日15時至郵局洽公之民眾,以及是否有溢領取郵局損失之1萬元。張男當場表示下午確實有至郵局洽公兌換紙幣,惟該款項為公司所有,渠兌換完畢後即將該款項上繳公司,因此對於金額是否有溢領取一事並不知情,警方聽聞後立即與張男前往公司清點該款項,經清點後證實確實有多了1萬元,所幸該款項尚未遭人使用,故由警方陪同張男一同回到郵局將溢領取的1萬送返,由該行員親自點收。行員對於自己一時疏忽造成警方困擾表示非常抱歉,並向警方頻頻表達感謝之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除維護社會治安、交通外,更應擔起主動關懷民眾與救助弱勢的責任,當人民有危險需要協助,警察必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期勉所屬警察同仁能夠本著服務的精神,做一位稱職的人民保母;當民眾有發生緊急事態或困難時,可立即向警方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