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4月逢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部分民眾反應稅單易遺漏致忘記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該處提供三種方式,幫助民眾解決煩惱。
該處進一步表示,稅單遺漏除了多元補發管道外,日後亦可透過以下三種方式省去稅單遺漏之不便:
一、 使用牌照稅稅單歸戶:如車主名下持有多輛車,稅單即以每5輛車併入1單方式寄發。精簡稅單量、 保存不散落!
二、 稅單電子化:日後開徵稅單即以電子信箱(e-mail)方式寄送,不僅省去收納或遺失之煩惱,亦為收件地址不固定者之好幫手。
三、 約定轉帳繳納:每年開徵稅單於繳納期限末日之翌日,由納稅人指定之金融帳戶扣款繳納,不僅避免遺漏,更不怕因忘記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並提醒,上述服務如於每年1月31日後申請者,自次期適用,歡迎至該處網站線上申辦(https://gov.tw/cf1)。倘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