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15至18歲未升學、未就業的弱勢青少年順利接軌職場,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動「青春逗陣行就業促進計畫」,提供少年個別化就業服務,並依青少年就業興趣,辦理就業準備及職場探索等活動,結合民間網絡單位及友善職場雇主,開發相關職缺,運用各項獎勵措施與就業服務資源,協助弱勢青少年踏出職涯第一步。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青春逗陣行就業促進計畫」委託青少年民間團體設置專屬就業服務人力,單一窗口受理台中市府社會局、台中法院少年法庭、矯正機關等網絡單位轉介弱勢青少年個案除了解青少年特質,就服員運用個案管理服務模式,更能掌握每一位弱勢青少年的就業需求,並提供個別化服務。此外,也依據少年嚮往或同儕年齡相仿的工作場域,如餐飲、美甲及飲料調製等,安排至各產業進行職場體驗,藉此協助青少年探索職涯方向及增強就業動機,透過就服員穩定且密集追蹤輔導,去年迄今已陪伴41位青少年順利就業,其中20人已穩定工作超過三個月以上。
今年20歲的小鈴,因為家庭經濟貧困,16歲即在工廠半工半讀,期間遭遇工廠倒閉,又因未婚生子而休學;因此透過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轉介至勞工局協助就業。蔣就服員在諮詢後,發現小鈴對工作設下許多條件,經過幾次碰壁後,就服員從旁開導、分析就業市場現況後,協助小鈴應徵曾有工作經驗的門市人員並順利錄取,又協助小鈴申請勞工局的弱勢勞工就業獎勵,緩解她的育兒經濟壓力,支持小鈴穩定就業。
蔣就服員表示,「建立信任關係」是服務弱勢青少年的重要關鍵,只要收到個案轉介,一定會安排面訪,「被放鴿子」已是從事青少年就業服務工作的日常。但若沒有鍥而不捨的訪視及關懷,很難建立互信基礎,更遑論推介就業。她分享另一位個案,若若來自經濟困境家庭,家人經常向她索要金錢,甚至直接到職場拿走她的薪資;此外,她還要照顧年幼的手足,種種壓力造成若若的學業和行為脫序,進入少年觀護所接受輔導。出所後,就服員評估若若的情況,除提供就業培力課程,並給予心理上的支持,後來成功媒合超商的工作。蔣就服員感性說:「在就業服務過程中,相信青少年擁有能力,給予最大的包容、信任與陪伴,才能持續看見每位青少年的無限可能。」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補充,台中市除27處就業服務據點可提供就業服務外,如有弱勢青少年需要就業協助或參加職場體驗活動,可至就業服務一鍵Catch 報名網(網址:https://gov.tw/9Nf)查詢,或洽詢台中市私立張秀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蔣小姐,聯絡電話:04-24220178分機33。
(4/14*11)*勞工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就業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