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嫌到案供稱與林男是好友關係,知悉林男與店家有口角衝突受到委屈,遂夥同賴嫌前往店家找謝男理論討公道,兩嫌與謝男從店內爭執到店外,因店內有其他在場人出來勸架,兩嫌誤認是謝男找人前來助勢,爰一時情緒氣憤上頭至車上取刀械威嚇自保,謝男見狀仍持續對兩嫌叫囂,致陳嫌心生不滿揮刀劃傷謝男右手上臂、右腳2處,賴嫌見狀立即攔阻陳嫌後即開車駛離現場,並將犯案刀械丟於朴子市某路旁草叢逃逸,全案訊後依殺人未遂、重傷害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朴子分局強調,對任何暴力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化治安,保障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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